特藏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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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使用制度
 

1.古籍室文献主要服务对象为本校与古籍相关专业或领域的师生,适当接待校外读者。

2.古籍书库内的文献只提供指定阅览,不提供外借服务。

3.校内读者查阅古籍,需本人携带身份证件与西山湖校区图书馆特藏部工作人员预约阅览时间,预约电话0411-85827773,并通过学校OA系统提交阅览申请,经图书馆办公室主任初审,图书馆主管馆长复审,图书馆馆长终审审批后方可阅览古籍文献。校外读者查阅古籍,需持介绍信及身份证件到西山湖校区图书馆特藏部主任处提出申请,由特藏部主任通过学校OA系统按流程提交阅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阅览。

4.读者通过目录进行检索,在指定阅览室由工作人员指导阅读;二级以上古籍不允许出库;如有拍照需求,由古籍室工作人员负责提供服务。

5.古籍文献一律不提供复印,提供部分拍照服务。(不超过全书1/3内容)。

6.读者抄录资料一律使用铅笔,不能使用自来水笔等液体书写工具,除纸笔外,读者不得携带包、水等任何物品,以免污损书籍。凡对书籍造成污损的需承担相关责任。

7.可以通过阅览新版古籍解决的问题,一般不提供线装书阅览;可以通过阅览普通版线装书能够解决问题的,一般不提供珍善本。

8.未经主管领导批准,除古籍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得入古籍室。

9.从古籍室提取古籍,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由三人以上同时在场,详细登记,方可提取,并及时送还,做好记录。

10.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图书馆及特藏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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