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服务

1、西山湖校区学生在黄河路校区图书馆借的书必须到老校区还吗?

不用。图书馆为读者提供通借通还服务,两个校区的图书可以就近进行查询、借阅及归还等操作。


2 、不到图书馆,可以知道自己的借书情况吗?

可以。您可以进入图书馆主页,单击“状态查询”,在出现的输入框中输入校园卡证号、密码,再单击“显示用户信息”,您的借阅状况就一目了然了。

 

3、有关图书馆利用及资源获取的问题向谁咨询?

1.在图书馆主页点击“QQ咨询” (咨询QQ1:2287956127;咨询QQ2:1903506649);

2.拨打电话82159198进行咨询;

3.到图书馆A4A405室当面咨询。

 

4、使用本校无线网能否下载电子资源里的文章?

不可以,请使用校园有线网络下载

 

5、数据库无法使用,怎么办?

 确定您的IP是否在校园网内,可与信息咨询与学科服务中心联络,或点击图书馆主页咨询QQ ,或拨打电话82159198说明情况。

 

6、需要我馆未购买的电子资源,从哪里获取?

可以通过文献传递获取,请与信息咨询与学科服务中心联系(黄河路校区图书馆A 405室,电话82159198)。

 

7、如何查询电子书?

请点击图书馆主页的数据库资源,按“资源类型”选择“电子图书”,其中包含辽宁师范大学特色数据库、超星图书馆、美星外文图书等。还可通过CADAL网站在线阅读:http://www.cadal.zju.edu.cn/index

 

8、图书馆是否有官方微信公众平台?

 有的,请在图书馆首页扫描微信二维码。


9、如何全面了解校园一卡通的使用、丢失、补办等问题?

请登陆本校主页“一卡通”信息平台——“辽宁师范大学校园卡管理中心”——“常见问题”,里面有详细说明供您参考。


10、在假期中间到期的图书何时归还?

读者所借书刊归还日期如适逢寒暑假,图书馆将作出适当顺延,具体还书日期请登录“我的图书馆”自行查阅。


11、借阅图书数量和时间是如何限制的?

不同类型的读者,允许借阅的图书册数和期限是不一样的。目前,本科生可借图书30册,借期30天;教师和研究生可借图书30册,借期为60天。


12、如何知道图书馆是否收藏某本图书?

登录图书馆主页,在“馆藏书目检索” 栏输入想要查询图书的书名或作者等信息,点击搜索按钮,即可获取该图书在本馆是否收藏、是否在库可借及藏书地点等信息。


13、如果需要长期利用某种期刊,可以像书一样借出吗?

本馆期刊目前仅提供室内阅览,不外借。读者如有需求,可按要求复印。


14、本校读者在校外能否访问图书馆的电子资源?

除部分提供漫游帐户的电子资源之外,目前不能在校外访问图书馆的电子资源。


15、在图书馆提供的数据库中没有查找到我想要的资源,怎么办?

可以通过文献传递帮助解决。读者可以到图书馆信息咨询与学科服务中心(黄河路校区图书馆A区4楼405室)或至电82159198进行具体咨询。


16、为什么想要查的期刊在订却找不到呢?如有急需,该怎么办?

在订期刊查找不到的原因有几种,乱架、丢失或者送装订厂装订成册。如果在短时间内找不到纸本期刊,建议使用电子资源;如果必须要使用纸本期刊,可以到信息咨询与学科服务中心(黄河路校区图书馆A4405室,电话82159198)咨询是否可通过馆际互借获得。


17、经查询应该在馆内的图书为何找不到?

有几种情况可造成寻找不到图书:a、读者拿了书乱放,造成某些图书乱架;b、某位读者拿着该书在馆内阅读,尚未借出图书馆;c、图书被归还后,尚未上架;d、该书丢失;e、图书已经下架,没有进行标注;f、破损待修补。读者如寻找不到应该在馆的图书,请咨询阅览室内的工作人员。


18、本馆对于过期归还有哪些规定?

为保证大多数读者权益,对未能在规定日期之前归还图书的读者,图书馆对其校园卡实行冻结处理,冻结时长视图书超时时长自动处理。超期图书归还后,可到总服务台证件处进行校园卡借阅权限恢复的处理。


19、图书丢失了如何赔偿?

 读者借阅图书如果遗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读者可以购买与所借图书版本一样的图书,交5元加工费,进行实物赔偿。如无法购买图书进行实物赔偿,图书馆将参考遗失图书的出版年代、价格、是否为成套图书等因素要求读者进行赔偿。具体赔偿规定如下:

(1)中文图书,按出版时间计算
10年内(含10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书价格的3倍赔款;
10~15年(含15年)内出版的图书,按原书价格的5倍赔款;
15~20年(含20年)内出版的图书,按原书价格的10倍赔款;
20年以前的出版物,按原书价格的15倍赔款。

(2)外文影印图书,20年以内的图书按原书价格的10倍赔款。20年以前出版的图书按原书价格的15倍赔款。

(3)原版图书和工具书不外借,如因特殊需要借出后丢失,由借书者按原书20倍赔款。

(4)赔款后,读者又找回原书,在本年度内所赔款项可如数退还本人。

(5)凡赔款不足35元者,均按现阶段中文图书平均价格35元计算。

(6)成套图书(如丛书、多卷集等)丢失单册,按全套价格计算赔款,其余各册仍需留在图书馆。

 

20、怎样预约图书?

 

打开辽宁师范大学图书馆,登陆我的图书馆,检索图书,当图书没有在馆可借的复本时,点击预约申请,选中预约按钮,点击执行预约,即完成预约,预约图书回馆后在预约架上为预约读者保留一周。


21、怎样续借图书?

图书续借需满足四个条件:(1)此书借阅时间已过2/3但未超期(即本科生借书的第21-30天,研究生借书的第41-60天);(2)读者所借其它图书不存在超期,且读者未因其他违规行为而被限制使用一卡通;(3)此书此前未曾续借过;(4)无其他读者预约此书。

续借方式有三种:(1)在图书馆主页登陆“我的图书馆”自行续借(推荐);(2)携带一卡通到总服务台理续借手续;(3)携带所借图书到总服务台办理续借手续(不推荐);续借时长。续借期同原借期(即本科生可续借30天,教师及研究生可续借60天),续借借期自续借之日算起。续借之后请刷新页面确保续借成功。


22、校内IP无法下载图书馆电子资源怎么办?

1.请携带校园卡到图书馆信息咨询与学科服务中心(黄河路校区图书馆A4405室)获取漫游账户;2.到图书馆电子阅览室上机下载。


23、漫游账户不能正常登录了怎么办?

请携带校园卡到图书馆信息咨询与学科服务中心(黄河路校区图书馆A4405室)咨询解决。

 

24、无法登录“我的图书馆”怎么办?

登录“我的图书馆”的证号和初始密码均为读者的校园卡证件号码。若因更改过密码而无法登录,请携带校园卡到黄河路校区图书馆A区一楼还书处找回密码。


25、图书馆能否提供论文相似率检测服务?

暂时不能提供此项服务。


26、校外人员可以办理图书馆借阅证吗?

我馆暂时不对校外人员开放,不能办理借阅证。


27、通过我校图书馆可以借阅其他图书馆的图书吗?

1.我校图书馆和大连市内高校图书馆均已建立馆际互借关系,我校读者如有馆际互借需求,可以凭借本人校园卡及押金到总还书处办理手续,持馆际互借证到相应学校借阅图书。我校读者应当遵守相应馆的规章制度。2.借阅非大连市内图书馆藏书可以使用CALIS/CASHL馆际互借服务,详询图书馆信息咨询与学科服务中心(黄河路校区图书馆A区4楼405室,或至电82159198


28、污损图书的行为如何处理?

如在使用过程中造成污损、勾画、剪裁等现象,每损坏一页,罚款1元,情节严重者,须赔偿原书,并交纳图书加工费5元。撕扯书刊资料者,按原书刊资料售价的10-20倍赔偿,并按偷窃论处(过刊合订本按全年各期价格总和计算赔款)。被损坏的书刊资料仍需留在本馆。条码损坏者,每个条码赔偿成本加工费2元。读者借阅书刊时应当场检查,如发现污损、缺页等情况需立即向本馆工作人员声明,进行妥善处理,避免还书时发生误会和争执。


29、持有过期图书是否影响继续借书?

持有过期图书时,不允许借阅,也不能办理续借和预约手续,请尽快到所在校区图书馆的总服务台处理。


30、本人因公出差而造成图书过期,可以免予处罚吗?

不可以。任何原因造成图书过期未还都将影响图书的正常流通。为避免个人经济损失,请出差前查看个人借阅记录,及时办理图书归还或续借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为还书。


在线咨询
微信公众号

咨询热线
82159198

新生入馆考试
返回顶部

常用链接